没有佩带灭火器扣分吗

2022-05-24 13:46:11 389人阅读
没有佩带灭火器扣分吗

6人参与回答

  • 小教无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100元罚款: (六)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

  • 小驴阿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应配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校车必须配备干粉灭火器。

    而对于较为普通的小型汽车,则并无强制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汽车没有配备灭火器的,可以处20至200元的罚款,不扣分。在高速公路,交管部门主要针对客车、大货车有无配备灭火器进行重点检查,对轿车多予以警告、提示,也可以进行处罚。对于私家小轿车而言,上高速不配备灭火器并不会罚款,但随着入夏以来车辆自燃的现象增多,建议在车上配备和正确使用车载灭火器。另外,三角警告牌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是常备物品,当车辆发生故障时,在车后摆放一个反光三角牌可警示后方来车,可避免追尾事故。

  • 蓝翔刀工

    先来答疑:假的,此为谣言!河南高速警方今天已经出面辟谣!

    近日,一则“1月15日起,河南车主开车上高速未携带灭火器、三脚架将被扣6分”的消息在朋友圈疯传,而且传的有鼻子有眼,并称河南有些地方已经开始查了!【】

    这到底是真的吗?对此,河南高速警方表示,对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的交通管理,目前执行的是既有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的有关部令,不存在“新规”一说。微信朋友圈中涉及的未携带灭火器和三角架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早有法律法规规定,并不是从今年1月15日起才开始处罚。

    按照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未携带或携带无效灭火器、故障警告标志的将依法处以200元罚款。但只是处以200元罚款,没有记6分的处罚。(再次提醒:没有记6分的处罚!)

    虽然最终证实了此为谣言!但随车携带反光三角架、灭火器亦非常重要。

    有的人觉得带不带无所谓,那么高速路上车发生了险情,特别是夏天,车电路在高温下容易出问题,要是发生火灾,你也只能在旁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爱车燃烧殆尽。

    同时,如果车辆发生故障没在开车方向150米摆设三角标志,按规定交警可以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因此为了安全,这些设备也应该配备,毕竟关键时候是可以救命的。你说呢?(F)

  • 单词单坑坑

    罚款200元,不扣分。如果被交警查到机动车辆没有装备三脚架和灭火器,是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罚款处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符合规范的三角警告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只有中型及以上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才强制要求配备灭火器。如果这些车辆没有配备灭火器,驾驶员同样将面临罚款200元、不扣分的处罚。

  • 野老神人

    完全合法,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指出。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等全国性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应配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校车必须配备干粉灭火器。而对于小型汽车并无强制规定。

    2、但是部分省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中进行了相应规定。如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第1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需要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

  • 走遍祖国

    您好!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汽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三角警告牌;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应配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和消防器材,灭火器在车身应安装牢靠并便于使用。违者将处以警告或20-200元罚款。目前我国对公共交通工具如营运客车、出租车、危险品车等乘客集中或容易引发火情的车辆有强制性规定,要求司机及有关人员随车携带好灭火器。对私家车没看见这样的硬性规定,但是车辆进行年检时,车内必须放置有灭火器,否则就无法通过检审,并且为了安全起见建议还是配一个。 如有疑问,欢迎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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